日期:2025-07-04 16:22:34
近日,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,该院以贷款诈骗罪对一个“背债人”团伙提起公诉。本案中,贷款中介陈某、曹某某为骗取财物,对外招募多名没有真实购车意愿和还款能力的“背债人”,伪造虚假证明后安排他们至某汽车销售公司,以购车为由向某汽车金融公司申请购车贷款,随后将车私下卖出获利。
2023年11月,一家汽车金融公司向警方报案称自己遭受贷款诈骗,共计损失数百万元。经侦查,2024年7月18日,两名贷款中介陈某、曹某某在其居住地被抓获,与二人勾结的数名“白户”于数日后被抓获或主动至派出所投案自首。该案于2024年10月18日移送至青浦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在先行询问汽车金融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后,承办检察官了解到,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向合作的4S店及店内客户提供贷款,他们与涉案的汽车销售公司合作十余年,已形成一套规范的贷款流程。相较于银行贷款审核,他们对资信的要求相对低一些。从表面上看,涉案的数名“背债人”征信情况都较为良好,但他们在正常还款一两次后,就不再还款。汽车金融公司察觉有异,遂选择报警。
曹某某到案供述,2022年10月左右他结识陈某,不久后陈某与其商议合谋犯罪,主要由曹某某负责帮客户申请贷款,提车后由陈某去变现,而所谓的客户则是他们招募的“白户”,专门用来背负贷款。
他们招募大批没有购车资质的人员对其进行包装,先将人带到4S店佯装看车,再到汽车金融公司贷款,用假身份信息及征信骗过贷款公司,再回到4S店内。店内员工见资料“齐备”,就将车交给陈某等人。陈某则早已联系好二手车商,将刚刚到手的新车转卖出去。此时“白户”名下虽有车贷,但他们既没有能力,也没有意愿继续还款。
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,本案中陈某涉及贷款诈骗金额为120万余元,曹某某涉及贷款诈骗金额为80万余元,6名“背债人”涉案金额为22万余元至18万余元不等。经释法说理,陈某、曹某某分别向被害汽车金融公司退出13万元、20万元在线开户股票,其余同案犯也已退出部分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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